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水損索償的驚嚇

一次暴風雨中,胡先生的工廠不幸被暴風雨所引發的洪水浸沒了,洪水湧入時,最高峯曾浸至2米,結果導致胡先生的工廠地面那層大部份傢俱、裝修、機器及存貨等浸壞,估計損失高達8000萬元。幸好胡先生已為其工廠的所有財物都以「新置價值」(New Replacement Value)購買了「火險及附加險」(Fire and Allied Perils),而被稱為「9C」的條款,保障在颱風、暴風及水浸(Typhoon, Windstorm and Flood)造成的損失,亦於投保時要求保險公司加上。

須承擔部分免賠額

胡先生做足準備,而保險公司即時委派公證行人員到場核實後,亦確定胡先生沒有保額不足的情況,所購買的保障亦與是次所發生意外的「主力近因」(Proximate Cause)相符,於是向胡先生初步說明,保險公司應會根據保單條款作出賠償的,叫胡先生等待賠償通知書。

因為胡先生之前曾有一次火災的索償經驗,亦試過保額不足而引致按比例賠償的情況,所以今次他特別小心,向公證人員問明工廠有否保額不足的問題,得到正面回覆後,胡先生便安心等待保險公司的賠償通知書。

誰知,於收到信件後,胡先生竟發現保險公司只賠6400萬元,信中還列出胡先生的公司要承擔高達1600萬的免賠額。胡先生明明記得在購買保險時,水損的自負額是2萬元,為何突然變成1600萬元呢?

幾經查證後,胡先生才發現保單中的「免賠額條款」(Excess Clause)中有一條列明「受保戶的財物如受到水損,需要自負2萬元或損失額的20%,兩者以較高者為準。」由於胡先生的廠房從沒有試過水損,所以他在購買保險時,沒有留意到那20%賠償額的驚人威力,才誤以為水損只需賠2萬元。

保險的條款與賠償額其實會隨着時代而改變,近年,由於防火措施比以住已改善了很多,所以火災的發生頻率及嚴重性已減低了;相對地,保險公司近年在水損方便的賠償卻增加了不少,所以現時大部份保險公司都會在水損的條款中,加入一定百分比的自負額。筆者曾聽聞有保險公司無論如何都不接受水損投保。因此大家要留意,如有需要的話,可多找幾家保險公司或向你的中介公司查詢,以得到所需的保障。

保險詞霸
主力近因:指真正引起損失的原因,如火災、水災、盜竊、颱風、地震等不同類別風險。

水損:指任何因水而引致的損失,如水災、暴雨、水管破裂、水箱滿溢等不同類別風險。

作者:梁英偉 (原文刊於iMoney)
http://www.economicsynergy.org/comment_detail.php?id=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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