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

經濟動力年宵攤位開幕

梁劉柔芬議員在維園為市民寫揮春


林健鋒議員在維園向市民拜早年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維園年宵寫對聯


邱騰華局長在經濟動力年宵攤檔發言

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年宵推廚餘回收向社會送暖

還有幾天便踏入兔年,昨日我與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一起參加環保團體發起的「惜飲惜食」團年飯,雖然只有六道菜,但「鴻運當頭」、「生財好事」等好意頭菜式一應俱全,加上飯麵與甜點,已令大家吃得抱住肚皮,最重要是沒有吃剩菜,製造廚餘。

響應「惜飲惜食」

中國傳統飲宴喜歡大排筵席,結果吃剩大量飯菜,美味佳餚淪為廚餘實在浪費,所以經濟動力響應「惜飲惜食」計畫,早前去信多個商會發出呼籲,建議企業舉行春茗時,實行「不浪費、減廚餘」原則,如飲宴由八道主菜減為六道,亦可鼓勵員工自備食物盒,把剩菜帶回家享用,獲得不少業界及商會支持,反映工商界亦十分關注環保。

香港人每日產生超過三千噸廚餘,環保署數字顯示,來自食肆的廚餘近年升幅驚人,○二年每日產生約三百七十噸廚餘,至○九年增加差不多兩倍至近千噸。現時香港未有焚化方式處理廢物,廚餘主要運往堆填區,所佔面積不小,更會發出臭味,影響附近居民,成為本地廢物處理的一大難題。

政府已提出興建焚化爐計畫,但「十畫未有一撇」,本地廚餘回收設施亦規模有限,相對每日三千噸廚餘根本九牛一毛。當局需要加快落實興建焚化爐及回收中心,長遠解決廢物問題,巿民亦應出一分力,從源頭手減少廚餘產生更是治本。

食剩自助餐「循環再食」

除了避免吃剩飯菜,部分廚餘其實可以「循環再食」,例如酒店自助餐剩下的食物,食肆為保信譽不會再出售,就此扔掉十分浪費。我們早前接觸「食物寧」基金的義工,他們向合作的酒店及食肆回收可「循環再食」廚餘,經冷藏及真空處理後交到慈善機構,轉贈給露宿者、拾荒者及弱勢社群等享用,每周有約一千人受惠,不但避免浪費食物,更可幫助有需要的人,十分有意義。

因此,經濟動力今年的年宵攤位,特別與「食物寧」合作,並聯同長洲發展協會的年輕人,以「祝福自己、溫暖別人」為主題,義賣「平安包」造型的暖腳器和攬枕,盈餘將資助「食物寧」加強其服務。我們明天邀請了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及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到場打氣,期望各位巿民亦支持活動。

在此預祝大家兔年萬事如意,豐衣足食,同時亦要「有衣食」,好像品嘗美味的賀年食品,避免眼闊肚窄,製造廚餘,過一個環保的快樂新年。


林健鋒經濟動力成員/立法會議員(商界一)

文章刊登於2011年1月28日星島日報

林健鋒議員出席地球之友惜飲惜食團年飯片段


邱騰華在惜飲惜食活動中的發言


 

林健鋒議員在地球之友惜飲惜食團年飯中的發言


 

地球之友惜飲惜食團年飯中的花絮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片段 - 1


未來數年將提供的足球場地


足總就場地質素及推動精英足球給予政府的意見


Change Agent 對香港足球改革的藍圖


和富大埔領隊陳平談論場地分配


梁孔德談足球場地問題


曾偉忠建議政府改革場地分配


球迷討論地區足球及港職聯發展


有關精英體育制度與香港足球發展的討論

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經濟動力年宵推動廚餘回收

繼去年透過年宵活動鼓勵年輕人創意,經濟動力今年的年宵活動將協助推動廚餘回收,同時關懷弱勢社群。

經濟動力今年與「食物寧」基金及長洲發展協會合作,以「祝福自己、溫暖別人」為主題,將於維園年宵巿場義賣「平安包暖腳器」及「平安包咕」,盈餘捐贈予「食物寧」基金,資助該機構向酒店及餐廳回收剩下的麵包、飯麵等,交予慈善機構轉贈露宿者、拾荒者及弱勢社群等,每周約有1000人受惠。

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廚餘是現時香港廢物處理的一個難題,但單靠堆填區處理並不足夠,大家亦需出一分力。食物寧的服務非常有意義,不但可減少製造廚餘,更可幫助有需要的人,經濟動力很高興與食物寧成為長期合作伙伴。」

年宵攤位將於本周六舉行開幕禮,邀得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等嘉賓,與林健鋒議員及梁君彥議員共同支持,並請來著名書法家徐家煬即席揮毫,送上新春的祝賀。

年宵開幕詳情:
日期: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時間:下午4時
地點:維園年宵巿場63號攤位 (近銅鑼灣)



2011年1月23日 星期日

2010同心結力抗毒大行動閉幕暨抗毒大導短片創作大賽頒獎

經濟動力獲教育局及禁毒處支持,去年發起「2010同心結力抗毒大行動」,共吸引近90所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分別參與抗毒短片創作大賽、「造結贈結」及學校抗毒周等連串活動,同心發揚關愛他人,遠離毒品的精神。

「2010同心結力抗毒大行動」今日舉行閉幕禮,邀得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任主禮嘉賓,並聯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謝凌潔貞、禁毒常務委員會禁毒教育及宣傳小組委員會主席龐愛蘭、短片比賽評審團主席李麗娟、導演黃修平等嘉賓,為「抗毒大導」短片創作大賽頒獎18個獎項。得獎名單如下:



唱作歌手王梓軒出任閉幕禮表演嘉賓,他並帶領全場嘉賓與學生一同做出親自設計的「同心結力抗毒手勢」,象徵齊心抗毒的精神,為「2010同心結力抗毒大行動」劃下圓滿句號。









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大雪引致停工

楊先生的工廠設在內地較北的地方,在一次50年一遇的大風雪中,令廠區附近的供電網絡損壞,導致楊先生的工廠沒有電力供應,正所謂禍不單行,與此同時鄰近的公路因雪災受損而封閉,供電設施亦被大風雪破壞,不但導致員工無法上班,甚至原材料及貨物等運輸都被中斷。

雖然楊先生的工廠沒有在今次的天然災害中受到破壞,但卻要被迫要停工。說到被迫停工這個話題,筆者早前在本欄曾提及一種名為「業務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而楊先生亦早已購買了這類保險,無奈的是他這次縱使有購買,卻仍不獲賠償損失,原因何在?

「財產保險」有索償限制

首先筆者要向大家作一次較深入的解釋。「業務中斷保險」其實是一份必須要有「財產保險」作為基礎才能生效的保險,在保險業內稱之為「後繼基礎」的保險。因此,當受保戶要憑「業務中斷保險」獲得賠償,其損失原因便必須符合「財產保險」的條款方可。而「財產保險」所保障的是財物,即是當意外導致財物損壞以致工廠的利潤受損,才令受保戶合乎規定引用「業務中斷保險」來索償。

以楊先生情況為例,他的工廠在這次天災中沒有任何財物損毀,那麼他便不能以「財產保險」作為賠償的基礎,而按照「業務中斷保險」理賠原則,楊先生便不能以此保險來索償。既然不獲保險賠償,楊先生惟有望天打卦,每天期望大風雪停止,以及政府盡快維修供電網和公路,使其工廠能盡快恢復生產。

要保障下次再發生類似事件是獲得保障,其實也有辦法,楊先生在購買「業務中斷保險」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延伸保障有關風險,只要保險公司同意,並在保單上加上名為「通道堵塞條款」或「通道阻礙條款」(Denial of Access Clause or Prevention of Access Clause)及「公眾設備擴展條款」(Public Utilities Extension),便可令保障較全面。

要避免像楊先生的情況,大家在購買保險時,不如將公司及廠房的運作情況,詳盡地描述給保險公司或中介公司知道,若遇上經驗豐富的保險公司,他們可以提供更多符合所需的保障建議,令大家所購買的保險更妥當。

保險詞霸
通道堵塞條款:保障因為鄰近財物被受保風險損毀而令受保地點不能進入時,而所引致不能營運的利潤損失。

公眾設備擴展條款:是保障不在受保地點中的電力、氣體或食水的生產工廠、動力廠、分站、變壓器或其他設備,被受保風險損毀而不能向受保戶提供服務,而所引致不能營運的利潤損失。

(作者: 梁英偉, 文章原刊於iMoney)

http://www.economicsynergy.org/comment_detail.php?id=168

和黃「捨港取星」值得深思

和黃日前公布,分拆其港深碼頭業務以「商業信託基金(BusinessTrust)」在新加坡上市,集資金額有指達六十億美元,有望成為當地歷來最大規模上市活動。和黃選擇到星洲上巿,原來因香港根本沒有商業信託基金的法規。其實港、星同樣幾年前已推出「地產信託基金(REITs)」,但新加坡接連推出商業信託基金等新產品,更會主動向有意掛牌的企業商討合作,香港則至今才就此研究。

香港損失這宗生意固然可惜,但是次和黃集資額雖高,只及港交所去年新股集資額約一成,我認為,和黃「捨港取星」更值得深思的,是港、星金融巿場競爭力正此消彼長。

香港金融中心仍有不少優勢,尤其本港背靠祖國,去年九成集資新股和逾半集資額均來自內地企業,更站在發展人民幣業務的最前綫,健全的金融管理體制亦讓香港安然度過金融海嘯。

港守成有餘創新力不足

不過,香港金融巿場近年予人感覺卻是「守強攻弱」,尤其金融海嘯後,香港財金管理機構除開展人民幣產品外,較着重收緊監管多於提升競爭力,守成有餘,創新力與積極性皆有不足。

新加坡發展金融巿場則進取得多,如新加坡交易所去年底併購澳洲交易所,擴充規模及競爭力,近日又宣布由三月起取消中午休市時段,令交易時間增至八小時,為亞洲區之冠;香港交易所亦將會分階段縮短午休,但至明年三月才把交易時段增至五個半小時,在便利海外投資方面無疑較輸蝕。

我上周在本欄已指出,新加坡正挑戰香港「最自由經濟體系」地位,金融巿場外發展明顯較我們拼搏,星洲政府去年宣布推「生產力及創新優惠計畫」,讓企業首三十萬元收入可獲兩倍半扣稅優惠,用作鼓勵企業研發、設計及員工培訓等。當地致力調低利得稅率,盈利不足三十萬坡元的中小企稅率減半,並設稅務優惠,致力改善營商環境吸引外來投資。

反觀香港工商界提倡多年的研發創新開支扣稅額、「集團虧損寬免」和「本年虧損轉回」等鼓勵營商措施,講到「口水乾」仍不得要領,反而影響營商環境的政策相繼出台,如正審議的《競爭條例草案》,條文有如外地法例拼湊而成,卻畫虎不成反類犬,以企業全球一成營業額為罰款上限定得過嚴,中小企豁免機制卻含糊不清,私人獨立訴訟或引致濫用問題,怎叫工商業界不憂慮?

龜兔賽跑大家耳熟能詳,但香港的競爭對手不是烏龜,而是更有活力的兔子,我們必須居安思危,積極求進,否則將較故事中的兔子輸得更慘。兔年將至,在此與大家共勉,新一年成為充滿動力的躍兔,更上一層樓。

林健鋒經濟動力成員
立法會議員(商界一)
(文章刊於2011年1月21日星島日報 每日雜誌/A18)

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林健鋒議員向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提問婚姻登記處服務

立法會十一題:婚姻登記處服務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健鋒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本港不少人選擇在有特別寓意的日子(例如二○○八年八月八日,二○○九年九月九日及二○一○年十月十日等)結婚,預計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一二年三月四日、二○一三年一月四日等日子,都會是準新人結婚的熱門日子。另外,有市民指現時政府婚姻登記處的預約及舉行婚禮的安排欠缺彈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對新人結婚,其中使用婚姻登記處和婚姻監禮人服務的新人分別有多少對;

(二) 有否評估,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三年期間,婚姻登記處需在哪些特別日子增加服務時間;預計在該等日子分別可接受多少對新人辦理婚姻登記;會否調整在該等日子的登記費;

(三) 會否增加政府婚姻註冊處的服務彈性,例如將現時可最早於擬舉行婚禮日期的三個月前經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時間再提前,以及延長現時每對新人使用婚姻登記處禮堂最長十五分鐘的時限等;及

(四) 會否開放更多政府場地,供新人舉行特別的婚禮儀式?

答覆:

主席:

(一) 目前公眾人士可選擇於婚姻登記處或特許禮拜場所(例如教堂或其他宗教場地)舉行婚禮,亦可在婚姻監禮人主持下在其他場地舉行婚禮。在過去三年所舉行的婚禮及分項數字列於下表: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  ───── ─────
使用婚姻登記處 26,000 26,300 25,900 
婚禮                         
於其他場地由  18,500 22,000 23,900 
婚姻監禮人主持                   
婚禮                        
使用特許禮拜   2,800  2,800  2,800 
場所婚禮
──────────────────────────
婚禮總數    47,300 51,100 52,600

(二)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現共有五所婚姻登記處,分別位於大會堂、紅棉路、尖沙咀、沙田及屯門。

  全部婚姻登記處於星期一至五和星期六上午辦公。另外,因應周末舉行婚禮的需求,入境處除在星期六下午開放大會堂婚姻登記處供公眾人士使用以外,亦在星期日全日開放四所較受歡迎的婚姻登記處,即大會堂婚姻登記處、紅棉路婚姻登記處、尖沙咀婚姻登記處,及沙田婚姻登記處。以全年開放時段計,五所婚姻登記處一共可為42,900場婚禮提供服務。現時婚姻登記處提供的場地服務及開放時段,加上婚姻監禮人服務,應可應付目前需求水平。

  收費方面,在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舉行婚禮每次收715元,在其他時間(星期六下午及星期日全日)舉行婚禮的費用為1,935元。入境處暫時未有計劃調整有關收費。

(三) 根據《婚姻條例》(第181章)的規定,婚禮須於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而有關通知書須由申請人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提交。為方便新人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新人最早可在擬舉行婚禮日期三個月前的十四天內透過互聯網或電話作出預約。新人亦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查閱各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的名額,亦可翻查、更改或取消預約。

  在婚姻登記處舉行的婚禮每時段為十五分鐘。若延長婚禮時段,將影響其他新人使用服務的機會,故此入境處現時未有計劃延長婚禮時段。儘管如此,入境處會不時檢討安排,研究可行措施以應付服務實際需要。

(四) 除上述場地以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自二○○七年起提供場地,供公眾人士租用舉行婚禮。康文署場地分別位於東區鯉魚門度假村內禮堂;淺水灣的泳灘、臨海涼亭和小花園;九龍仔公園洋紫荊園;九龍寨城公園六藝台及竹桐軒;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及草坪;及西貢海濱公園平台。

  在過去一年,上述每個場地平均舉行約二十場婚禮,因此相信足以應付市民需求。政府會因應公眾需求,不時檢討婚禮場地的安排。


完

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3分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1/19/P201101190150.htm

經濟動力議員在2011年1月19日於立法局的發言

林健鋒議員就公共財政政策檢討發言


梁君彥議員就公共財政政策的檢討發言


林健鋒議員就批地予駐港特派員公署提問的發言

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競爭法》落實之日貿發局何去何從

「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自1997 年成立至今快將十三載,從諮詢到由議員正式動議立法,先後屢遭否決,一直都是處於「公有公說,婆有婆反」的膠着狀態,《競爭法》的落實多番停步不前,此乃因為牽涉其中的持份者,皆各有自身利益當護之矣。對於普羅社會大眾,壟斷性的商業行為皆視為不當。《競爭法》的執行宗旨在於防止因壟斷而產生的反競爭行為,因為若有人濫用市場的力量,終歸最大的受損人乃消費者。

每年舉辦多項展覽

不過,是否訂立《競爭法》之後,消費者必然受到保障,而壟斷的行為亦會隨之完全消失?本人認為「一刀切」式的實施《競爭法》很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反效果,屆時消費者非但沒有受惠,大量的訴訟案件卻如瀉洪般爆發。
近期備受爭議的貿發局應否獲豁免納入《競爭法》規管範圍的問題上,更成為業界的關注點,貿發局在此新發展的形勢下,該何去何從?

本人且從展覽業的發展過程作一探討。貿發局成立初期,香港的展覽業正處於起步階段,經過多年發展,貿發局於展覽業的貢獻和帶動的經濟效益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若因現在搖着《競爭法》的旗幟而把所有不是都壓在貿發局上,對它不但有欠公平,且有「過橋抽板」之嫌。時至今日,私營展覽企業於市場已有長足的發展,更有人倡議貿發局現已功德圓滿,大可功成身退了。

政府於六十年代末成立貿發局,原意是藉它為本地從事產品出口的中小企提供支援和開拓海外貿易市場。現時,貿發局每年舉辦多達三十場大小不一、題目不同的展會,以09╱10 年度為例,舉辦的展會累計吸引超過六十多萬名買家到訪,參展商數目高達二萬九千五百家,確實為中小企創造了不少商貿良機,光是09 年4月所舉行的六項展覽,便帶來十八萬名買家入場,估計為香港帶來17 億元的收入;貿發局為業界帶來的訂單數目亦不斷增加,加上區內貿易保持活躍,貿發局修訂了2010 年香港出口增長預測,由原來的5%調升至12%。

全方位支援中小企

貿發局最近期給中小企提供的全方位支援包括於展覽會推出多項「上車」優惠,包括小型展位、展櫃推廣優惠、產品和目錄展示等,以鼓勵剛成立的新晉中小企參加展會開拓商機。此外,貿發局於今年的秋季電子產品和燈飾展投入8000萬元作邀請海外買家來港之用,尤其是新興市場的買家,以增來港參觀展會的買家人數,其以民利益為依歸之意可見一斑。

假若貿發局不能如常舉辦旗下展覽,每次展覽會改為公開競投,往後的每個展覽可能每年均由不同承辦商或於不同地點舉行,不但在運作和行政上失去延續性,對買家亦必定會造成混淆。此外,參展費亦不一定會比現時便宜,這是「四輸」的局面,展會主辦商、參展商、買家和消費者皆蒙受損失。

至於貿發局現時在香港是主辦最多展覽會的機構,是否與民爭利,且容後再說。但貿發局的法定使命是為香港的出口商、廠家和中小企製造商機,從展覽會所賺得亦悉數放回推動出口市場和支援本港中小企的項目上,如去年貿發局便撥出1.2 億元支援本港中小企發展業務,因此,若以《競爭法》規管貿發局的展覽活動,則它津貼中小企業的優惠收費便可能給指摘為「掠奪性訂價」,為展覽會提供的配套增值服務則會遭人扣上「綑綁式銷售」的罪名;但若貿發局最終為了「避瓜防李」而減少各種支援中小企的策略或收取比原先更高的展覽費,甚至退出展覽市場,直接蒙受損失的將會是本港的中小企業,特別是近年已舉步維艱的經營出口加工貿易的中小企。

姑勿論貿發局現時的處境是「功臣當賊辦」,或它在展覽行業獨大的現象,又是否無心之失亦已非最重要,當務之急,應讓貿發局繼續有效發揮為中小企及業界所營造的向心力,而非任由公、私兩營繼續角力相殘。至於貿發局最有「與民爭利」之嫌者,莫如把私營承辦商的既有展會「照字搬字」地移師會展叨光重辦,實屬不可取的做法,為此,本人促請貿發局不應再舉辦這類在市場上已有的展會,以釋民嫌。

「豁免」勿變「與民爭利」

貿發局應繼續積極扮演支援中小企的中流砥柱角色,為各方帶來最大的效益。 首先,正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所言,如果《競爭法》的禁止條文會妨礙貿發局履行職責,政府可採用部分豁免制度,即在貿發局履行必要的公共服務時可獲豁免。與此同時,貿發局亦應切實承諾不舉辦與私營機構相同,或題材相若的新展會,避免與民爭利。

此外,貿發局應嘗試與展覽業界更多合作,共同研發和合辦新的展覽項目,透過積極合作,與展覽業界及工商協會組織協調及溝通,互補長短,發揮協助業界的功能,以締造「多贏」的方案,同心協力推動本港貿易發展,為本港中小企、出口商及業界帶來最大的裨益。

總括而言,《競爭法》的原意是為了推動公平競爭,但若因立法而導致更多的中小企無以為繼,則是本末倒置的做法。讓貿發局豁免受《競爭法》約束,是為了取其最有效支援中小企為理據,但這不應成為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的護身尚方寶劍;貿發局不應忘卻本身使命,而利用特有地位佔用更多公眾資源,最後演變為「與民爭利」。期望貿發局認清成立目的和使命,制訂更多協助本港貿易及業界蓬勃發展的政策,切忌於市場上造成惡性競爭。

(作者葉紀章, 文章刊2011年1月13日《信報》P18 時事評論)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經濟最自由慎防不進則退

美國傳統基金會發表二○一○年《全球經濟自由度報告》,香港連續十七年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不過,這個「寶座」正面臨挑戰,本港今年保持去年的八十九點七分,美國傳統基金會的代表公布排名時直言,位列第二的新加坡因政府持續改善政策,尤其開放銀行體系,經濟自由度不斷進步,今年取得達八十七點二分,與香港距離收窄,未來大有機會取代香港「一哥」位置。

星或取代港「一哥」位置

細看評分,香港於金融自由、貿易自由、投資自由、營商自由等多個範疇名列全球三甲位置,今年的財政自由及貨幣自由得分亦有進步,但政府開支與勞工自由兩項均被扣分,其中《報告》更關注,正在立法會審議的「競爭法」,以及將落實的法定最低工資將影響中小企的經濟活動及勞工就業。

工商界已多次提出,政府須審慎處理最低工資及「競爭法」政策,仔細評估其對業界和勞動巿場的影響,保障基層勞工同時,避免有損本地營商環境。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告誡香港「不進則退」,香港經濟自由評分維持不變,彷彿是「不進則退」的另一印證,但經濟自由只是衡量城巿競爭力的因素之一,我們需要擔憂「不進則退」的,豈止經濟自由度的排名?

以新加坡為例,其經濟以政府規劃為主導,不只經濟自由程度與香港亦步亦趨,新加坡在多個競爭力排名已領先香港,如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指數,香港連續三年排在第十一位,新加坡同期則由第五位升至季軍。當地二○一○年整體經濟增長接近一成半,是全球各國的第二名。

香港本身雖有不少優勢,如自由開放的經濟體系、健全的法例監管制度、背靠祖國等,但我們絕不能滿足於眼前優勢,忽視周邊城巿的發展,除了新加坡,近年深圳、上海、東盟等地區發展迅速,各地政府均制定長遠的經濟發展藍圖與策略。

港須構建新經濟引擎

反觀香港正面對經濟轉型的挑戰,須構建新的經濟引擎,但不少發展規劃受政治與社會爭拗所阻,往往議而不決,就像跑車入錯了油渣,再大「馬力」的引擎也發揮不出動力,發展速度落後於人。

經濟發展是一場長途比賽,我們若要保持前列位置,必須把握現時優勢,集中精力於經濟發展與規劃,減少社會內耗,否則不但明年保不住「最自由經濟體系」美譽,經濟增長動力亦會被周邊地區遠遠拋離。

(作者: 經濟動力林健鋒立法會議員, 文章刊登於2011年1月14日《星島日報》A15|每日雜誌)

http://www.economicsynergy.org/comment_detail.php?id=167

SMEs have reason to fear competition bill (Jeffrey Lam)

With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and many others jumping on the bandwagon for better market competitio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n the city have been reassured that they have little to fear from the competition bill as the law will safeguard their survival.

Yet, if the Singapore experience is any indication, I am afraid SMEs have a legitimate concern about its operation, should the law come into effect in its existing form. SMEs will easily fall foul of the law and have to pay a large sum of money for legal advice and high compliance costs.

Since the Singapore competition law took effect in 2006, its competition commission has issued eight decisions, six of which ruled that the practices in question contravened the Competition Act. Among the six rulings, all except one involved SMEs, either exclusively, or along with larger companies. They include the Singapore Medical Association for issuing guidelines on fees; the Institute of Estate Agents for fee guidelines; 14 electrical and building works companies for bid-rigging; 16 coach operators and their trade association for price-fixing; and six pest control companies for bid-rigging.

Perhaps most worrying for SMEs in Hong Kong are cases involving pricing recommendations of the trade associations representing doctors and estate agents. Despite the Singapore Medical Association' s goodwill to equip patients with pricing information on consultation and surgical fees, and prevent private doctors from overcharging, the competition commission ruled the guidelines would create a cluster effect undermining competition.

All these cases suggest that SMEs and trade associations in Hong Kong will land in trouble as such practices are quite common among them.

What is disturbing is the lack of clarity about the definitions of anti-competitive behaviour. For example, the first conduct rule prohibits agreements, decisions or concerted practices that restrict or distort competition in Hong Kong. Exemptions will be given to those practices likely to enhance overall economic efficiency. However, it is difficult to draw a fine line between market distortion and enhancement.

The law will inevitably result in a dramatic increase in litigation and increase the compliance cost and legal risks of doing business in Hong Kong, possibly deterring investors from doing business here.

The government should address the concerns of SMEs. Instead of importing the bill from the European Union' s competition law in a wholesale manner, it should draw on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which befits Hong Kong as a small, open and highly competitive economy. A Canadian model which prohibits specific types of hardcore conduct first, such as price-fixing, bid-rigging and market allocation, and deals with other minor anti-competitive behaviour through another approach, may serve as a good reference.

We want a competition law that supports the city' s economy and enhances market competition, not an intrusive regulatory regime that will do the contrary.

(作者:經濟動力林健鋒立法會議員, 文章刊登於2011年1月14日SCMP EDT15)

http://www.economicsynergy.org/comment_detail.php?id=166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經濟動力議員在2011年1月12日在立法局的發言

林健鋒提問聯繫匯率與通脹的關係


梁君彥提問政府就人民幣債券的準備


林健鋒提問強化本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角色


林健鋒就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八達通事件發言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

經濟動力舉辦的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將於本星期六2011年1月15日下午3時進行,足總、Change Agent及民政事務局代表將聆聽市民對香港足球改革的聲音。經網民討論後,研討會當天討論議題是場地、如何提升球員質素及加入中超 / 設立港職聯。

活動內容如下:

日期: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地點:灣仔愛群道6號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摩理臣山分校LT02
嘉賓:
- 足球改革顧問公司代表URS董事 / 偉信顧問集團有限公司首席改革顧問Mr. Mark Sutcliffe
- 香港足球總會主席梁孔德先生
- 足總總幹事袁文川先生
-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康樂及體育) 莫君虞先生
- 香港足球代表隊教練曾偉忠先生
- 傑志足球隊班主伍健先生
- 四海流浪總監李輝立先生
- 和富大埔教練張寶春先生
- 屯門足球會會長何君堯律師
- 車路士足球學校技術總監古廉權先生
- 阿仙奴足球學校技術總監陳炳安先生

網民如欲報名出席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歡迎電郵致enquiries@economicsynergy.org或在辦公室時間致電2520-1112。

如網民當天未能抽空出席,歡迎將對香港足球改革的意見寫在www.facebook.com/economicsynergy.hk 。到時主持會寫出網民的建議以及將有關意見轉交給足總和Change Agent。

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面對通脹惡化調整不可停滯

踏入2011 年,席捲全球兩年多的金融海嘯,彷彿已經度過「驚濤駭浪」的階段,但全球各大經濟體系為求盡快復蘇,改善國內經濟環境,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在美國、歐盟等先進經濟體的寬鬆貨幣和財政政策下衍生的通脹問題,已悄然席捲全球。

須作前瞻性調整

本港與內地的最新消費物價指數最近不斷攀升,這樣的「未了餘波」,特區政府須謹慎處理,推出利民紓困措施固然必不可少,但亦須因應外圍經濟環境的變化,必要時作出前瞻性的調整,例如在外滙和金融政策下作適當的安排,一方面改變港元不斷貶值的被動性,維持本港的經濟環境和競爭力;另一方面,亦應在具體政策上,緩解市民的生活壓力。

在近兩年動蕩的外圍經濟大環境之下,傳統歐美發達國家與新興市場國家分別出現通縮與通脹的市場狀況。中國的經濟實力在金融海嘯的衝擊之下突圍而出,同時亦帶動國內樓市、股市等資本市場的暢旺,通貨膨脹的問題亦隨之而至。去年底國家一系列壓抑樓市和增加存款準備金的措施,正正反映中央加強調控國內通脹問題的決心。

隨着香港與內地經貿交流日益密切,香港的經濟受到國內經濟環境及政策影響的範圍不斷擴大。

國內的通脹以及人民幣的升值問題,同時亦影響香港。例證大至愈來愈多的國內資金投資本港的樓市以及資本市場,小至愈來愈多的自由行旅客來港採購生活用品,因為在國內通脹的壓力以及港元隨着美元不斷貶值的情況下,香港不少食品、生活用品的價格相比之下較國內更加便宜,引來內地消費者的興趣。

另一方面,隨着美國的第二輪量化寬鬆政策(QE2)的資金將在今年中逐步進入本港的資產市場。本地的資產加價持續上升,在輸入通脹和內生通脹的共同作用下,金管局方面亦作出預警,本地的通脹速度在新一年會加快。

檢討美元港元關係

本港的內生通脹方面,主要由樓市過熱而帶動,在近期政府連番出手為樓市降溫後,樓市的成交量大幅下降,惡性炒風漸趨緩和,政府還須在未來密切留意樓市的情況,必要時再度出招防止炒風復吹。至於輸入型通脹,在港元與美元掛鈎的聯滙制度下,目前似乎難以壓抑。

即使內地方面,中央和溫家寶總理最近先後已經提出以穩定物價、壓抑通脹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但內地通脹情況不可能迅速回落,而對香港而言,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因為港元被動地跟隨美元貶值,不少以港幣和美金作為主要營運貨幣的內地港商,依然須要承受滙率問題所帶來衝擊,由此帶來的經營困難,實在令不少內地港商及中小企業苦不堪言。

聯繫滙率制度已經實施多年,其利弊已在坊間討論多時。若一下子取消或者使用彈性滙率政策,在外圍經濟的風浪下,對本港經濟必然弊大於利。金融海嘯期間,政府曾多次表示會密切留意外圍經濟的情況,監察滙價的變動;但人民幣升值已經不是最近才發生的事,而未來一兩年內,人民幣升值趨勢似乎不可逆轉,政府豈能繼續坐視不理?

希望政府雙管齊下,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推出利民紓困措施,協助低下階層解決燃眉之急;我們認同「派糖」措施不能作為長期的福利政策,只能短暫治標,但在通脹壓力之下,要改善通脹,還須從其成因着手,着手考慮檢討美元與港元的關係,減少貶值帶來的衝擊,以達標本兼治的目的。

作者:林健鋒刊於2011年1月10日《信報》P20 | 時事評論)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自願醫保長遠勿「爆煲」

政府的「醫保計畫由我抉擇:醫療改革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今日截止諮詢,經濟動力早前已成立小組,集合來自商界、保險、法律、基層等界別成員作出探討。我們認同自願醫療保險的大方向,畢竟目前公營與私營醫療服務比例失衡,加上人口老化,自願醫保可鼓勵有能力的巿民分流至私家醫院,減輕公共醫療的負擔,並促進私營醫療產業發展。

促設「醫保費」免稅額

不過,自願醫保計畫影響廣泛而深遠,我們對不少細節及配套仍有保留,尤其計畫能否長遠有效運作。自願醫保的賣點之一,是接受長期病患及長者等「高風險人士」投保,但自願醫保若以「高風險人士」佔多數,便無法發揮風險分擔作用。

雖然政府已為醫保計畫預留五百億元,並設立「高風險分攤基金」,但五百億可用多久?當自願醫保計畫推行二、三十年後,不再獲公帑補貼,多數投保人年紀愈來愈大,索償額亦會飆升,屆時醫保計畫會否「爆煲」?因此,政府應提供更多誘因,建議設立醫保費用免稅額,吸引年輕力壯的巿民參與,配合自願醫保的發展。

現時有逾百萬人獲僱主提供醫保福利,可見企業亦是自願醫保的重要持份者,不少僱主對計畫大感疑惑。現時公司醫保為套餐式,自願醫保則以員工個人身分購買,而且不同年齡及健康狀況的僱員保費差距甚大,企業參與自願醫保的費用,以及牽涉的行政開支會否大幅增加?

自願醫保屬可攜性亦可能引起技術問題,如員工之前的僱主提供自願醫保福利,新僱主是否有責任為員工續保?否則員工便會失去醫療保障?而且現時企業醫保大多包括門診及住院,自願醫保則只保住院,僱主擔心日後須為僱員醫保付更高保費,但保障範疇反而更少。

我們另一關注重點是醫護人員供應問題,自願醫保加速私營醫療發展,對醫護人員求才若渴,勢將吸引公立醫院人才過檔,令公立醫院人才流失進一步加劇。另一方面,若醫生及醫護人員的人手供不應求,醫療收費勢將不斷上升,進一步加劇醫療通脹,醫保保費亦會水漲船高,不利醫療改革的推行。

加強各類醫護培訓供應

因此,政府必須加強各類醫護人員的培訓及供應,並吸引更多海外醫護人才回港。根據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回歸後至○九年,平均每年只有約九名在海外醫科畢業生,通過「執業資格試」成為註冊醫生。

香港需要適度開放醫護人員人力巿場,在不影響質素下,放寬海外醫療人才回港執業的門檻,壯大本地的醫療隊伍,同時亦要改善公營醫院的工作環境和薪酬條件,以挽留人才,讓公、私營醫療能互補長短,穩步發展。

作者:經濟動力林健鋒議員 (文章刊於2011年1月7日《星島日報》A17 |每日雜誌)

經濟動力議員在2011年1月5日在立法局的發言


(會議當天劉皇發議員口喉不適, 由梁劉柔芬議員代為提問)

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經濟動力歡迎政府放棄就廢除將軍澳堆填區擴建令尋求司法覆核

經濟動力歡迎政府放棄就廢除將軍澳堆填區擴建令尋求司法覆核,經濟動力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此舉能夠令良好行政立法關係得以維持,如果行政立法當局對簿公堂,對社會的運作會有影響。

林健鋒表示,政府決定不徵用清水灣郊野公園五公頃土地,作為堆填區,只能解決一時的問題。他說 :「根據政府的數字,現時每日約有1萬3千多噸廢物要處理,單靠堆填區處理垃圾不能持久,必須多管齊下,如落實現代焚化爐的選址及興建,推行廚餘分類、回收及循環再造等,另外應盡早推行廢電器及電子產品處理機制,就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的可行性展開研究,但徵費幅度及如何收費則宜小心處理,避免過分加重市民的負擔。」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誠邀「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的討論議題

很多球迷在網上反映希望可為香港足球改革 - 「鳳凰計劃」提出意見。經濟動力現邀請了足總及Change Agent 出席於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 舉辦的 「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讓足總、Change Agent可聽到球迷對香港足球改革的聲音。

為令現場討論更具建議性及深度,研討會將集中討論3個議題。現邀請網民在經濟動力facebook page (http://www.facebook.com/economicsynergy.hk) 提出建議 (如場地問題、青訓、球員退休出路或加入中超 / 組織港職聯等等),當中最多人認為值得傾談的題目,將安排在研討會中討論 。

活動詳情如下:

主題:「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
主辦機構:經濟動力
支持單位:香港足球總會
日期: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地點:灣仔愛群道6號IVE 摩理臣山分校
座位:140個

如網民欲報名出席香港足球發展研討會,歡迎電郵致enquiries@economicsynergy.org或致電2520-1112。如網民想對香港足球改革提出意見但在當天未能出席活動,歡迎將意見電郵致enquiries@economicsynergy.org。

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回應「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網領」的意見

1.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共同面對的危機,推行低碳生活、減少碳排是每一個政府、企業及市民的責任。政府現推出「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網領」(行動網領),訂下以2005年為基準,目標在2020年將香港碳強度減少50%至60%,為減排行出第一步。

2. 經濟動力對整體方向表示認同,但政府於減少碳排放,以及商界和社區支援方面著墨不多,我們在有關方面提出以下意見。

節約用電

3. 根據行動網領,香港溫室氣體主要排放源頭來自發電,佔總排量達67%,當中九成用電與建築物有關。從機電工程署「香港能源最終用途數據」中引述2008年數字,64%電力用於商業,25%電力用於住宅。

4. 其實商界及市民均樂意節約用電,亦可節省金錢。近年香港平均用電量有回順之勢,08年按人口平均計算電力為21.12千兆焦耳,回落至2006年水平。對於政府應如何協助商界及市民做到減排省錢的目標,經濟動力有以下建議:

優化清潔生產伙伴計劃
5. 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鼓勵港商在廣東省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在減少能源消耗及碳排放上,已取得一定成績。計劃已延伸至香港境內的工業生產線,但該為期5年的計劃將運作至2012 / 2013年,建議政府延長計劃多5年,以及增加撥款,將可進一步協助港商減排。

建築物能源效益計劃
6. 《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生效後,為鼓勵更多商廈及屋苑參與減排工程及驗證証明,可簡化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申請方法,由區議會等地區組織協助業主立案法團申請配合貸款。為減輕業主負擔,合資格業主可同時申請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及樓宇更新大行動,讓更多大廈做到節能減排。

後樓梯及走火通道照明系統
7. 在一些使用量極低的通道,照明系統卻長期開啟,浪費電力,如後樓梯及走火通道。參考國內外例子,建議在後樓梯及走火通道加上感應器,如有人行經,照明系統才自動開啟,減少電力消耗。由於走火通道照明系統受消防條例規管,政府可諮詢消防處及業界再研究修例。

擴大區域供冷系統
8. 根據機電工程署2008年數據,空調佔全港用電量27%。為減少空調的耗電量,政府建議在啟德發展區安裝區域供冷系統,目標是減少35%電力消耗。經濟動力認同政府做法,但希望加大力度,於規劃中的西九文化區及將軍澳新發展區等,加設地區供冷系統。

鼓勵新建築物採用水冷系統
9. 「水冷式」空調系統比「氣冷式」電力消耗低30%,為鼓勵新落成住宅、商廈設有中央「水冷式」空調,減少每戶安裝「氣冷式」空調系統,造成資源及電力浪費,建議當局容許在設置「水冷式」空調設施及其喉管的空間,可獲豁免繳納地稅,鼓勵發展商興建有關環保設施。

資助基層巿民更換節能設施
10. 為讓社會各階層共同參與節能減排,我們建議政府資助基層巿民逐步更換節能設施,如LED燈及其他環保電子產品。當局可開放讓獲能源標籤的商戶登記參與,以便市民選購。

宣傳及鼓勵節能
11. 為推廣節能減排訊息,建議政府加強商業及市民在節能誘因。每年政府向全港大廈定下節能目標,如屋苑或商廈該段時間達到目標,將可獲得政府現金獎勵,而獎金須投放在節能環保項目,推動本港環保行業發展。政府可設立網上平台,分享不同商廈及住苑的減排措施,讓同業互相參考,帶來良性競爭。

制訂「節能換算表」
12. 建議政府向巿民提供更多環保資訊,如制訂「節能換算表」,列出更換節能的電器及設備可節省的電費開支,讓巿民更了解更換裝置的「回本期」,增加更換節能裝置的動力,亦可引入「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概念,讓巿民了解其衣食住行習慣及消費對環境的影響,從而邁向更環保生活。

運輸減排

13. 運輸是香港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源頭,佔總排放量約18%。香港鐵路網絡完善,大部份市民採用公共交通工具,相比外國來說,運輸在碳排放比率相對較低。在進一步減低運輸碳排放,我們支持政府資助巴士裝置催化器,以減低污染物排放,並提出以下建議,期望當局考慮:

引入轉乘計劃
14. 現時市區道路上有太多巴士及小巴行駛,部份更只有數名乘客,特別在非繁忙時間,對路面交通及空氣污染造成壓力。我們建議政府研究設立跨公司的轉乘計劃,針對為人口密度低地區及在非繁忙時間,設立小巴或巴士轉乘服務,乘客可在指定地點轉車到達目的地,車費收入將由兩家公共交通公司協議分配,減少鬧市交通流量及空氣污染。

加大力度推動電動車及混能車
15. 目前香港的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成為推動巿民駕駛電動車的障礙,經濟動力建議政府撥出資源於全港各區的停車場及停車位,設立一定比例電動車充電設施,同時鼓勵新建屋苑及商用停車場,必須安裝電動車充電位,方便更多車主轉用環保車輛。政府有關部門亦應加強宣傳現有的充電服務,便利電動車駕駛人士。此外,目前電動車及混能車獲減免首次登記稅,當局可考慮提供更多資助,鼓勵車主在換車時選購電動車及混能車。

落實推動生物乙醇
16. 行動網領提及車用汽油須佔有10%生物乙醇,事實上有關混合生產生物柴油技術已經成熟,並已進化到第二代生物乙醇,當中可將廢木、紙張轉化為乙醇。香港科研公司早已掌握提煉第二代生物乙醇技術,經濟動力建議政府作出實質支持行動,如減免燃油附加稅,及透過政策扶助,要求柴油須佔有一定比例的生物乙醇。每日棄置在堆填區的木材達326噸,但香港木材回收率近乎零,推動本港發展第二代生物乙醇,將可支持創新環保工業及舒緩堆填區問題。

能源政策

17. 基於香港發展風能及太陽能空間有限,當中本港風力資源集中海上及東部郊野公園山地,開發風能成本大及部份地方不可能開發成風場。經濟動力就行動網領在能源政策上有以下建議:

支持轉廢為能
18. 經濟動力支持政府興建轉廢為能設施,一來可大幅減少棄置在堆填區垃圾體積。為有效做到轉廢為能,建議政府盡快落實堆填區收費及廚餘回收,同時在分區設立廚餘回收處理中心,提高廚餘回收量及為社區帶來低碳電力。政府並應利用收費所得款項推廣及補貼市民在廚餘分類等開支,如購買廚餘回收筒、收集及運送廚餘的費用等。

提高核能及天然氣比例
19. 政府建議提高核電及天然氣比例,經濟動力表示支持,參考法國核能佔全國用電達六成以上。然而,我們期望當局留意核安全問題,以及鈾元素和天然氣價錢變化。過去10年,天然氣價錢曾急升逾倍,故政府須留意燃料價格變化,避免增加電費對中小企及市民的影響。

20. 此外,預期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將在未來10至20年漸見成熟,成本效率將提升,建議政府密切留意外國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發展,逐步引入相關發電技術及提高再生能源發電比例,令香港成為低碳城市。

經濟動力
2010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 http://www.economicsynergy.org/report_detail.php?id=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