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務實處理交通津貼計畫

政府今日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畫」撥款,經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公布「優化再優化」方案,把二人住戶入息限額提高至一萬二千元,並容許工作滿三十六小時的工人領取一半津貼,令撥款獲通過的機會現曙光。

現時通脹持續,交津計畫撥款若拖延下去,受影響的始終是低收入的打工仔,這個新方案是政府與各界多番磋商的成果,我期望,各政黨能實事求是地處理撥款計畫,令計畫得以盡快落實,讓有需要的巿民獲得交通費資助。

好事多磨,交津計畫自公布以來爭議不斷,包括申請資格以住戶為單位、薪金上限不配合最低工資、不足七十二小時的兼職工人不受惠等,不少人要求政府實行容許以家庭或個人為單位申請的「雙軌制」。

「雙軌制」增濫用風險

原來的「交通費支援計畫」只讓四個偏遠地區居民申請,屬試驗性質,與目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畫」根本是不同的政策。交津計畫受惠範圍擴大至全港,而且與綜援、學費津貼同樣是常設的資助計畫,牽涉長遠的公帑開支,其申請資格符合政府福利措施一貫以家庭為單位的審批原則,是合理做法,因此我對「雙軌制」甚有保留。

若政府為交津計畫而開「雙軌制」的先例,不但會衝擊其他福利政策的審批制度,亦難以分辨最有需要的人士,被濫用的風險更會增加。事實上,以家庭為申請單位,將較以個人申請的受惠人數更多,例如不少家庭只有一位經濟支柱,其月入可能超過一萬元,在個人申請下便不會獲得交通費資助。

有一些反對聲音指出,交津計畫的入息要求過嚴,打工仔多賺人工卻不獲交通津貼,不如放棄工作領綜援更划算,批評計畫失卻鼓勵就業的原意。這講法實在太小看香港打工仔的拼搏精神,香港人一向自食其力,積極向上,怎會為了六百元的交通津貼,放棄更高薪的工作?

與其要求政府不斷提高交通津貼的入息限制,讓更多人得到津貼,我反而希望愈少人獲得津貼愈好,這並非因為申請要求太苛刻而令巿民失去領津貼的資格,而是期望政府更集中通過教育培訓,加大力度創造就業,讓「打工仔」的收入及生活均顯著改善,不再需要交通津貼,相信才是治本之法。

(文章刊登於2011年2月18日星島日報)
林健鋒立法會議員(商界一)/經濟動力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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