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的工廠設在內地較北的地方,在一次50年一遇的大風雪中,令廠區附近的供電網絡損壞,導致楊先生的工廠沒有電力供應,正所謂禍不單行,與此同時鄰近的公路因雪災受損而封閉,供電設施亦被大風雪破壞,不但導致員工無法上班,甚至原材料及貨物等運輸都被中斷。
雖然楊先生的工廠沒有在今次的天然災害中受到破壞,但卻要被迫要停工。說到被迫停工這個話題,筆者早前在本欄曾提及一種名為「業務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而楊先生亦早已購買了這類保險,無奈的是他這次縱使有購買,卻仍不獲賠償損失,原因何在?
「財產保險」有索償限制
首先筆者要向大家作一次較深入的解釋。「業務中斷保險」其實是一份必須要有「財產保險」作為基礎才能生效的保險,在保險業內稱之為「後繼基礎」的保險。因此,當受保戶要憑「業務中斷保險」獲得賠償,其損失原因便必須符合「財產保險」的條款方可。而「財產保險」所保障的是財物,即是當意外導致財物損壞以致工廠的利潤受損,才令受保戶合乎規定引用「業務中斷保險」來索償。
以楊先生情況為例,他的工廠在這次天災中沒有任何財物損毀,那麼他便不能以「財產保險」作為賠償的基礎,而按照「業務中斷保險」理賠原則,楊先生便不能以此保險來索償。既然不獲保險賠償,楊先生惟有望天打卦,每天期望大風雪停止,以及政府盡快維修供電網和公路,使其工廠能盡快恢復生產。
要保障下次再發生類似事件是獲得保障,其實也有辦法,楊先生在購買「業務中斷保險」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延伸保障有關風險,只要保險公司同意,並在保單上加上名為「通道堵塞條款」或「通道阻礙條款」(Denial of Access Clause or Prevention of Access Clause)及「公眾設備擴展條款」(Public Utilities Extension),便可令保障較全面。
要避免像楊先生的情況,大家在購買保險時,不如將公司及廠房的運作情況,詳盡地描述給保險公司或中介公司知道,若遇上經驗豐富的保險公司,他們可以提供更多符合所需的保障建議,令大家所購買的保險更妥當。
保險詞霸
通道堵塞條款:保障因為鄰近財物被受保風險損毀而令受保地點不能進入時,而所引致不能營運的利潤損失。
公眾設備擴展條款:是保障不在受保地點中的電力、氣體或食水的生產工廠、動力廠、分站、變壓器或其他設備,被受保風險損毀而不能向受保戶提供服務,而所引致不能營運的利潤損失。
(作者: 梁英偉, 文章原刊於iMoney)
http://www.economicsynergy.org/comment_detail.php?id=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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